《联合国海洋法公约》BBNJ第五届政府间会议续会闭幕,正式协定通过在望:3月3日海湿观察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定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政府间会议的第五届会议续会(BBNJ IGC5.2)于2023年2月2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为期十天的BBNJ IGC5.2于3月3日结束。
在上午的全体会议上对迄今为止草案文本的审议情况进行了总结,包括海洋遗传资源、环境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跨领域交叉问题,序言、制度安排、执行、遵守、以及争端解决等问题。协调员在汇报的同时强调对草案文本的讨论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在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上也取得了一些突破。
联合国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司长Vladimir Jares先生对旨在援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自愿信托基金的现状做了报告。他向该基金的捐款方表示感谢,指出该基金能够帮助和促进许多发展中国家参加会议。他强调了该基金的重要性,提醒代表们资金来源不限于国家,并鼓励所有人对该基金进行宣传,并为其健康运作作出贡献。
代表们在会议最后一天努力在悬而未决的问题上进行磋商,当地时间下午5时,BBNJ IGC主席Rena Lee向各代表团通报了谈判进展情况。她说,关于海洋遗传资源问题的磋商还将继续进行,解决方案已经在望。与此同时,将召开非正式-非正式会议(informal-informals),以解决协议草案的括号中未定部分。她进一步告知各代表团,案文一旦定稿,将由秘书处汇总整理,之后将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时间未定),让各代表团审查案文。她指出,代表们需要就文本达成一致,之后才会将其翻译成联合国所有正式语言。IGC5将暂告一段落,之后将重新召开会议,正式通过案文。
2023年3月3日的第十天会议,“海洋与湿地”小编将其成果总结如下:
拉丁美洲国家核心集团提出在序言中增加新段落:承认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生成、取得和利用,以及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这些信息所产生的惠益,有助于研究和创新以及实现本协定的总体目标。
欧盟、加拿大、拉丁美洲国家核心集团、英国、美国基于第一周修订后的最新文本,对第三部分“包括划区管理工具包括海洋保护区等措施”第19条“决策”第4条款内容提出修订:为实现本部分的目标和执行本部分的规定,为进一步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协调,缔约方大会可考虑并酌情决定根据本条第1款和第2款就现有的划区管理工具建立一种机制,包括相关法律文书和框架,或相关全球、区域、次区域和部门机构通过的海洋保护区。
此前在2月28日会议第七天,拉丁美洲国家核心集团曾针对这一条款提出修订:为进一步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合作与协调,如本部分的实施有此需要,缔约方大会可考虑相关现有划区管理工具的机制,包括相关法律文书和框架,或相关区域、次区域和部门机构通过的海洋保护区。
由主持人(协调员)领导的各小组对第四部分“环境影响评估”、第五部分“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第六部分“体制安排”提交了最新讨论文本。
这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中国绿发会、绿会)第三次参与BBNJ IGC会议,我们期待代表们就文本能最终达成一致,正式通过案文。
海洋每天都面临着新的和正在出现的威胁,越来越多的船只和海底采矿技术以及“生物勘探”等新活动突然使公海和深海海底变得触手可及,这些威胁有可能破坏海洋复杂的生命网络。我们需要在海洋保护区、环境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及海洋技术的转让、海洋遗传资源的惠益共享、以及跨领域问题等领域达成强有力的协议并实施有诚意的合作,为解决海洋治理差距付出努力。
(本文根据绿会代表团的参会报道整理,仅供参考)
整理:Sara 审核: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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